相關標段 收起 標段(包)名稱 標段(包)編號 采購公告 一、采購條件 本項目國泰大廈職工臨時宿舍房屋水電安全改造工程監理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部門批準,采購人為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上海局機關服務中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采用比選方式進行采購,特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前來參與比選。 二、項目概況和采購范圍 .項目內容:本施工監理服務內容為依據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施工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標準對施工圖范圍內的工程施工階段和保修階段的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理,包括: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監理、組織協調等監理工作。具體項目內容、采購范圍及所應達到的具體要求,以比選文件相應規定為準。 . 合同履行期限:從合同簽訂起直至完成與本項目相關的所有服務內容,且質量(缺陷)責任期結束止 。(具體日期以簽訂日期為準)。 .項目預算:人民幣 萬元。 .最高限價:人民幣 萬元。 .項目地址:上海市長寧區定西路弄號國泰大廈。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在中國境內有效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法人或其他組織,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和條例。 、供應商應具備承擔本項目的能力和信譽,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供應商須保證,在本次招投標工作過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內,比選文件中要求其具備的相應能力、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的資格或要求等始終保持有效性。 、供應商資產狀況良好,近三年(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時起)未受到監管機構處罰、無重大違法行為,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未被“信用中國”(...)、“中國政府采購網”(...)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招投標活動;為招標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招標項目的其他招投標活動。不同供應商股東和管理人員(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之間存在近親屬、相互占股等關聯的,也不得同時參與同一合同項下的招投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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