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采購計劃備案號:--
、項目名稱:宜城市普惠托育服務發展示范智慧化服務系統建設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萬元)
、最高限價:.(萬元)
、采購需求:
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簽訂合同后日歷天完成項目并通過驗收完成交付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否
、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價格扣除優惠為:%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無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一)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供應商只需在資格審查環節提供滿足相應條件的資格承諾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證明資料:().符合國家規定的財務的證明材料;().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材料;().依法繳納社會保障金的證明材料;().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以開啟時問為準)前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證明材料。(二)信用承諾:供應商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按約定提交相關材料及違背承諾自愿承擔相關責任的約定,提供書面宜城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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