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采購計劃備案號:襄采計備[]號
、項目名稱:市區道路交通設施零星維護項目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預算金額:.(萬元)
、最高限價:.(萬元)
、采購需求:
因存在大量因交通流的變化,出現大量突發性、階段性的涉及交通設施方面的工作需要快速處置,必須采取臨時增設、調整設施的措施,才能適應路口路段的行車秩序管理,旨在快速緩解交通堵塞警情,確保襄陽市交通安防設施齊全、有效。襄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需采購交通設施零星維護服務,對突發狀況進行應急處理,預算金額為本年度結算上限,后續兩個年度結算上限以財政部門實際批復為準。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采購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為一年,自合同簽訂之日起開始計算。一年服務期滿后,采購人可根據考核情況續簽合同(續簽最多不超過年)。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供應商應為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須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監獄企業必須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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