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旅游(香港)推廣中心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交易平臺(://..)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點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一、項目基本情況.項目編號:.項目名稱:江蘇旅游(香港)推廣中心項目.預算金額:人民幣.萬元 .最高限價:人民幣.萬元.采購需求:為進一步擴大“水韻江蘇”國際影響力,不斷深化對香港市場的宣傳推廣效果,擬在香港設立江蘇旅游推廣中心,承擔江蘇在設立地旅游形象宣傳和旅行社聯絡、線路推廣工作。主要采購需求詳見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本項目標的所屬行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本項目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或監獄企業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采購。.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磋商。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證);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年度或年度財務報告(至少包括資產負債和利潤表),或年月至今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供應商根據履行采購項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有依法繳納稅收的良好記錄(提供年月至今至少一個月的繳納稅收的憑證,依法享受免繳、緩繳的,提供證明材料);()有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年月至今至少一個月的繳納社會保險的憑據(專用收據或社會保險繳納清單));()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承諾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無。.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的特定條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證明材料或者情況說明:無。.第.()條所稱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 供應商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年內因違法經營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限屆滿的,可以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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