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年金庫現金外包清分項目(二次)已具備采購條件,采購人為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采購代理機構為智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現對該項目進行磋商采購。
一、采購項目名稱: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年金庫現金外包清分項目(二次)
二、采購項目編號:-[]-
三、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四、項目基本情況:
、采購內容:分行金庫現金清分業務為外包模式,服務內容包括:支行向分行繳存和請領現金、分行自人行請領現金、分行繳存人行或同業現金、離行式自助設備加清鈔現金、離行式自助設備鈔箱加鈔裝箱業務。
、采購范圍:采購文件、答疑紀要(如有)以及變更通知(如有)范圍內的全部內容。
、服務期:一年。
、服務要求:合格,滿足國家及采購人提出的服務標準及要求。
、本項目共分為個包。
五、供應商資格要求:
.供應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其他同等效力的證明文件);有效存續且信譽良好、專業服務水平高。(提供有效存續且信譽良好、專業服務水平高的承諾書)。供應商注冊資本金額不得低于萬元;
.財務要求: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能夠獨立承擔經濟、法律責任及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經營狀況良好且有能力提供相應服務(供應商出具加蓋單位公章的承諾函,格式自擬);提供或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部門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業績要求:供應商自年月日以來承擔過類似項目業績(需提供合同協議書復印件,含有金額頁、日期頁、蓋章頁、落款頁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具備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能夠有效滿足采購人售后服務需求(供應商出具加蓋單位公章的承諾函,格式自擬);
.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年月份以來任意一個月社會保障資金的繳納記錄和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材料 (依法免繳納稅收或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信譽要求:供應商經營狀況良好,且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未被列入中國光大銀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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