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文化路北側與鼓樓路南側空地區域臨時綠化工程 ----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蘇采云”政府采購一體化平臺 獲取采購文件,并于-- : (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文化路北側與鼓樓路南側空地區域臨時綠化工程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萬元
最高限價(如有):.元(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為無效報價)
采購需求:
為了提升園區環境,擬將文化路北側與鼓樓路南側空地區域栽植麥冬,其中文化路北側約.萬㎡,鼓樓路南側約為.萬㎡。共計.萬平方米。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合同履行期限: 日歷天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基本資格條件的承諾(根據供應商提供的承諾函,內容完整且具有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印章)
(二)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項目。
(三)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供應商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師二級](含)以上資格或具有園林綠化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注:園林綠化相關專業是指與園林綠化工程規劃、設計、施工及養護管理相關的專業,包括園林(含園林規劃設計、園林植物、風景園林、園林綠化等)、園藝、城市規劃、景觀、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風景旅游、環境藝術等專業),若職稱證書顯示專業不明確,則需提供能反映園林綠化相關專業的“職稱評審表”。
.項目負責人是建造師的,必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 證 ) ; 項 目 負 責 人是園林綠化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則無需提交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 證 ) ;
.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包含但不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②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③在其他單位擔任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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