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口市火車站站前管理綜合服務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預采購)
項目概況
龍口市火車站站前管理綜合服務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登錄煙臺市公共資源政府采購交易平臺免費下載競爭性磋商文件(文件格式.),并于年月日點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龍口市火車站站前管理綜合服務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最高限價:.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加強火車站站前管理綜合服務工作,保障火車站服務正常開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年。(合同期滿后采購人可根據服務情況和實際工作需要采取重新組織采購或者一次磋商三年沿用、實行一年考核一續簽合同的辦法,本項目每年服務期滿后,采購人根據相關政策與成交供應商續簽下一年合同)。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供應商除須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外還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依法在山東省繳納稅收和社會保證資金的供應商,可根據《龍口市財政局轉發《煙臺市財政局關于推行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信用承諾制的通知》的通知》(龍財采〔 〕號)上傳《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承諾函》;未在山東省繳納稅收和社會保證資金的供應商仍須提供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無不良信用信息記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負責查詢);()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磋商。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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