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縣第七實驗學校建設項目智能化工程
工程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 惠民縣第七實驗學校建設項目智能化工程經批準建設,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通過公開招標擇優選擇合格的 施工 企業,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編號:--
、工程名稱:惠民縣第七實驗學校建設項目智能化工程
、建設地點:惠民縣新城區,孫武二路以南,橫二路以北,樂安一路以西
、建設規模(面積、層數):惠民縣第七實驗學校建設項目占地面積約畝,總建筑面積約為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積約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建有小學部、初中部、實驗樓、綜合樓、食堂、風雨操場、宿舍樓等;包含建設內容與工程清單和圖紙相關的設備及材料的采購、工程施工、驗收、移交、備案及質保期的保修,具體情況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計劃投資:第一標段.元,第二標段.元,第三標段.元;
、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計劃工期:日歷天
、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分為三個標段,投標人可兼投兼中。
第一標段:惠民縣第七實驗學校小學部、小學部、初中部、實驗樓、餐廳、綜合樓、風雨操場、連廊智能化工程,招標控制價為.元;
第二標段:惠民縣第七實驗學校宿舍區智能化工程,招標控制價為.元;
第三標段:惠民縣第七實驗學校室外配套智能化工程,招標控制價為.元;
、招標范圍:清單及圖紙范圍內的所有施工內容。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施工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且具有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 擬投報的項目負責人應具有建筑工程專業國家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且必須在本單位注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擬投報的項目負責人不得擬投報的項目負責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已完工尚未竣工驗收但已交付使用的不在此列)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本工程實行資格后審。
三、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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