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在投標人問:、根據招標文件頁要求:“社保證明(社保繳費證明或加蓋社保機構單位章的其他證明材料)須提供投標人企業近個月為其購買的社保證明”。請問:近個月是否不包含交標當月(年 月),即提供年月至年月即可? 、人員的社保證明可以是在投標人總公司或其分公司的社保繳納證明文件嗎? 、根據招標文件頁中說明第一條要求:“若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協議中對應各分工成員提供的業績方可作為資格審查依據”。若投標人為兩家施工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投標,資格審查(業績最低要求)由聯合體牽頭人提供即可?聯合體成員方(施工單位)無需提供資格審查業績? 、若投標人為聯合體投標,施工由家單位組成。請問:“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中施工部分除項目總負責人和施工負責人外,其他施工人員可由組成聯合體的家施工單位中的任意一方提供? 、招標文件第頁,投標人概況自述落款要求“蓋公司法人公章”、“簽字或蓋私章”,請問:該處蓋章要求是否均為電子簽章? 、招標文件第頁《六、商務部分評審資料》中要求根據商務標部分評審標準提供相關材料,招標文件第頁《附表近年承接的類似項目業績情況表》要求應附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復印件。該兩項內容要求重復,為避免投標文件內存過大,無法上傳,請問投標人在《六、商務部分評審資料》中僅列表,不放業績證明材料,可以嗎?答:、企業近個月為其購買的社保證明,不含投標當月;、投標人總公司或其分公司的社保繳納證明文件均可;、若投標人為兩家施工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投標,資格審查(業績最低要求)由聯合體施工方任意一方提供均可;、若投標人為聯合體投標,施工由家單位組成,“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中施工部分除項目總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和項目造價負責人外,其他施工人員可由組成聯合體的家施工單位中的任意一方提供且須滿足附錄資格審查條件(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最低要求)中的相關要求。、 除特別說明外,招標文件相關條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中包括但不限于“電子簽章”及投標人“企業數字證書電子簽章”等要求簽章的均指由數字證書電子簽章或電子簽名。、允許。同時,投標文件應按招標文件要求編制,并以評標委員會評審意見為準。潛在投標人問:、評標辦法前附表-中,設計方案的評分標準包含圖紙深度,而本次招標設計內容為施工圖設計,招標文件中已有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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