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學與工程實驗中心(十一)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材料科學與工程實驗中心(十一)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本公告附件中)獲取招標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材料科學與工程實驗中心(十一) .項目預算:.萬元 .最高限價:.萬元 .采購需求: 標的名稱 數量 單位 簡要技術需求(服務需求) 備注 材料科學與工程實驗中心(十一) 臺 詳見招標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詳見招標文件。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詳見“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其它組織(提供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證明資料掃描件,原件備查);.參與本項目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時不存在被有關部門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且在有效期內的情況(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條件(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不同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經營負責人、項目投標授權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主要技術人員不得為同一人、屬同一單位或者在同一單位繳納社會保險;不同投標供應商的投標文件不得由同一單位或者同一人編制;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由供應商填寫《供應商基本情況表》相關信息,如發現不同投標供應商的相關信....
快捷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