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條件和方法 .采購條件 鄭州市路燈照明燈飾建設有限公司財稅咨詢服務(項目名稱)已具備采購條件,采購人為鄭州公用事業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現對該項目實施公開采購活動。 .采購方式:比選采購 .采購內容和范圍 .項目名稱: 鄭州市路燈照明燈飾建設有限公司財稅咨詢服務 .采購內容和范圍:鄭州市路燈照明燈飾建設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主營業務為路燈及燈飾設施工程施工與維修,路燈公司當前已收到稅務機關推送的稅務風險,為應對稅務風險,現選聘供應商提供相關的財稅咨詢服務,協助鄭州市路燈照明燈飾建設有限公司處理稅局推送的稅務風險,提供相關的財稅咨詢意見,并出具咨詢意見書。 .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個月。 .服務質量要求或服務標準:合格并滿足采購人要求。 .供應商資格要求 .資質要求: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應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 ,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同時還應具有省稅務機關頒發的稅務師事務所行政登記證書。 . 人員要求: 擬派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及供應商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證明(應為網上下載打印的單位整體繳納清單或個人繳費明細表,或由參保地社保部門出具的并加蓋社保部門印章的查詢明細表或個人、集體對賬單)。如項目負責人已退休,無法提供供應商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證明的,則須提供退休證明文件和項目負責人與供應商簽訂的勞動合同關鍵頁(須體現項目負責人與本單位的勞動關系)。 . 業績要求: 供應商自年 月 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稅務咨詢服務業績,須提供合同主要內容頁(至少包含合同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服務內容等信息)。提供上述掃描件材料不全或不能依據上述資料信息判定業績指標的,該業績不予認可。 . 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供應商自年月日至今在經營活動中不得存在以下嚴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諾書,格式見采購文件): ①被本項目所在地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依法暫停、取消投標或禁止參加采購活動的。 ②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吊銷資質證書狀態。 ③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情形的。 ..被鄭州公用事業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列為限制中標且處于有效期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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