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便于供應商及時了解政府采購信息,根據《財政部關于開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財庫〔〕號)等有關規定,現將浙江省人民醫院畢節醫院(畢節市第一人民醫院)年月至月采購意向公開如下:
序號
采購項目名稱
采購需求概況
預算金額(萬元)
預計采購時間(填寫到月)
備注
浙江省人民醫院畢節醫院年臨時急需耗材配送商采購項目
采購需求名稱:醫用耗材采購需求數量:一批采購需求功能或目標:該項目為我院臨時急需耗材配送商采購項目,旨在對全院各科室臨時急需的非陽采耗材進行供應配送,保障臨床正常診療需要需滿足的要求:(一)耗材、試劑交貨地點,經雙方協商確定為浙江省人民醫院畢節醫院指定地點。(二)乙方銷售耗材、試劑,要按照耗材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要求,附符合規定的隨貨同行單和銷售發票。銷售發票的購、銷方名稱應當與隨貨同行單、付款流向一致、金額一致。還應當提供從生產企業獲得的,加蓋該配送銷售企業印章的進貨發票復印件。(三)乙方所銷售的耗材、試劑須提供檢驗部門出具的該耗材、試劑同批號質量檢驗報告書。若乙方提供的耗材、試劑出現質量問題或不符合驗收要求,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四)甲方對送達的耗材、試劑,經驗明票、貨、賬三者一致后對不符合、質量、有效期、包裝和訂單數量要求及破損的耗材、試劑,甲方有權拒絕接收,乙方應在日內進行更換處理,不得影響甲方的臨床使用,逾期未更換的,視為乙方未按時交貨。(五)甲方需要對耗材、試劑進行質量檢驗,應及時以書面形式把質量檢驗的具體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書面通知時,應當同意進行質量檢驗,并提供質量檢驗報告書。檢驗在乙方交貨的最終目的地進行。(六)甲乙雙方對耗材、試劑質量存在爭議時,應將耗材、試劑送甲方所在地相關檢測部門檢驗。(七)乙方銷售的耗材、試劑如發現任一品項次以上不良反應時,甲方應及時通報乙方。同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該品規耗材、試劑購銷合同的繼續履行,退回剩余耗材、試劑,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驗收合格后,甲方簽署驗收單并交一份與乙方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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