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澄清修改內容:、第三章 評標辦法前附表,企業信譽評分標準中,將“設計或施工任務由多方共同承擔時,按其中信用評價等級最低的認定”變更為“聯合體投標時,聯合體各方均需提供證明材料,評分時按其中信用評價等級最低的認定” 、第六章 投標文件格式,部分格式中將“(項目名稱)”變更為“(項目名稱) (標段名稱)”,具體詳見澄清文件。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投標保證金中()的內容變更為“對于上一年度信用等級為的投標人(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牽頭人),可給予減免投標保證金,以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截圖為準(若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網上公布年度信用評價,則以年度信用評價為準,如未公布則以年度信用評價為準)”信息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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