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澄清修改內容:一、投標人須知說明第.條增加內容。二、本項目開標時間及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變更為:年月日:(北京時間) 三、本項目計劃工期變更為: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共日歷天。 四、本項目投標有效期變更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信息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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