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年度番禺區水務工程建管中心保潔、綠化、剪草等勞務服務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年度番禺區水務工程建管中心保潔、綠化、剪草等勞務服務): 更正事項:采購結果 更正原因: 因本項目出現影響公平公正的情形,根據相關規定并經采購人確認,本項目作廢標處理。 更正內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年度番禺區水務工程建管中心保潔、綠化、剪草等勞務服務)中標狀態:中標,更正為:未中標。廢標原因為: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原公告的合同包(年度番禺區水務工程建管中心保潔、綠化、剪草等勞務服務)代理服務費金額:.(萬元),更正為:.(萬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年度番禺區水務工程建管中心保潔、綠化、剪草等勞務服務)代理服務費收取對象:中標(成交)供應商,更正為:無。 其他內容不變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補充事項 .本項目招標文件中第一章投標邀請“二.投標人的資格要求”中“本項目屬于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的項目,全部服務的承接方應為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及第四章評標《資格性審查表》中的“本項目屬于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的項目,全部服務的承接方應為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與第三章投標人須知“二、須知前附表”中的“采購包:面向小微企業,采購包專門預留”的要求存在前后不一致,根據招標文件第三章投標人須知“二、須知前附表”中“本表與招標文件對應章節的內容若不一致,以本表為準”的規定,本項目應為屬于專門面向小微企業采購的項目。而本項目中標供應商廣州市開物保安服務有限公司為中型企業,不符合招標文件上述規定,因此,上述情況存在影響政府采購活動的公平公正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及招標文件的相關規定,本項目作廢標處理。 .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于年月日發出的中標通知書(市政府采購中心字〔〕第-號)作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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