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 致各投標人: 招標文件做如下修改: 、招標公告 第..條修改為:“資質條件: 具備獨立法人資格,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招標公告第..條修改為:“ ? 近年( 年月日 至投標截止時間,不少于年) 已完成 不少于 ( 至個)個類似項目。類似項目是指: 單項合同中標金額不低于招標控制價的鋼結構工程施工總承包業績 。” 、招標公告第..條修改為:“..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 ? 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資格: 建筑工程二級及以上 (注冊專業)(級別) 建造師,具有省級及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證), 近三年(年月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在投標人本單位擔任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完成過至少一個單項合同中標金額不低于招標控制價的鋼結構工程施工總承包業績 (業績要求) ,須為本單位人員(若為聯合體投標,須為聯合體牽頭人人員)。”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條()修改為:技術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具有 工程類中級及以上 職稱或者與項目經理要求相同的專業和等級的建造師;” /招標文件其余內容不變。 特此澄清! 四川省廣聯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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