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安徽太湖經濟開發區南區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場地平整工程(一期)施工項目

項目編號

H3230079

招標人

安徽太湖經濟開發區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招標人代表及聯系方式

招標人代表:陸先生;聯系方式:18133001329

最高限價

55281953.96元

代理機構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地址和聯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祁門路1779號

聯系方式:18155153789、15956911829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評標辦法

綜合評估

開標時間

2024年1月19日9時00分

計劃工期

100日歷天

被否決的投標人名稱

詳見評標情況一覽表

被否決的依據和原因

詳見評標情況一覽表

第一中標

候選人

    

聯合體牽頭單位:安徽太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聯合體成員單位:吉林市政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響應招標文件的資格能力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

投標工期

100日歷天

    

聯合體牽頭單位:安徽省安慶市太湖縣晉熙鎮觀音路35號

聯合體成員單位:吉林省吉林市船營區光華路12號

投標價(元)

47008630.25元

項目負責人

閆海旭

資格證書名

稱及編號

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

1222013201320562

技術負責人

朋立勛

質量標準

合格

項目負責人獲獎

2022年吉林省建設工程省優質工程“長白山”杯獎:

吉林經開區北區道路工程(九東路、九溪路及昆侖街)打捆項目【一標段:工程總承包】

項目負責人業績

吉林經開區北區道路工程(九東路、九溪路及昆侖街)打捆項目【一標段:工程總承包】

技術負責人獲獎

/

技術負責人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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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獲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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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業績

經開區九江大路和經開大街北段地下綜合管廊項目

第二中標

候選人

    

聯合體牽頭單位:安徽中濟建設有限公司

聯合體成員單位:濟南黃河路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響應招標文件的資格能力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

投標工期

100日歷天

    

聯合體牽頭單位:安徽省安慶市太湖縣晉熙鎮外環路與富強路交叉口(太湖農產品物流園)D11幢101、111號商鋪

聯合體成員單位:濟南市歷下區解放東路5號濟南軌道交通大廈1201室

投標價(元)

47051079.80元

項目負責人

王洪光

資格證書名

稱及編號

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

1372014201504912

技術負責人

張媛

質量標準

合格

項目負責人獲獎

2019年度濟南市建筑工程“泉城杯”獎:

濟南市鳳歧路道路建設工程施工第二標段

項目負責人業績

濟南市鳳歧路道路建設工程施工第二標段

技術負責人獲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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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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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獲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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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業績

濟南市世紀大道(工業南路至龍鳳山路)道路建設工程施工二標段

第三中標

候選人

    

聯合體牽頭單位:安徽沐溪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聯合體成員單位:山東中宏路橋建設有限公司

響應招標文件的資格能力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

投標工期

100日歷天 

    

聯合體牽頭單位:安徽省安慶市太湖縣小池鎮白沙村東頭組01號

聯合體成員單位:山東省煙臺市芝罘區新海陽北路29號

投標價(元)

47032062.12元

項目負責人

馮保蘇

資格證書名

稱及編號

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

1372006201000348

技術負責人

厲劍鋒

質量標準

合格

項目負責人獲獎

2022年度合肥市市政工程“廬州杯”獎:

集賢路(江淮大道-G206)工程 1 標段

項目負責人業績

集賢路(江淮大道-G206)工程 1 標段

技術負責人獲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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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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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獲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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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業績

濱湖新區天津路(錦繡大道-紫云路)等七條道路工程

公示時間

2024年1月20日至2024年1月23日17:30

提出異議和投訴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訪問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網登錄安慶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提出異議,聯系人:余嘯川、詹鎖,聯系電話:18155153789、15956911829

二、若投標人對異議答復不滿意的,可在規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太湖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太湖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提出投訴(聯系人:姚大明,聯系電話:0556-4161296、0556-4182026),在線方式投訴的,請訪問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網登錄安慶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將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段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原件)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

2)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4)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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