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沈陽項目公司地塊工程合同糾紛(二審)訴訟委托代理服務機構選聘 項目概況:年月沈陽項目公司收到沈陽市于洪區法院傳票,原告李秋月、張增國請求沈陽項目公司支付拖欠工程.萬元,經物流發展會議決議委托廣東君言律師事務所代理該案。該案一審分別于月、月兩次開庭,月日收到一審判決,要求沈陽項目公司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李秋月、原告張增國支付工程款,,. 元,案件受理費,.元,保全費元由沈陽項目公司承擔,駁回利息等其他訴訟請求。為維護公司合法權益,沈陽項目公司已向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申請,上訴請求為一審法院認定基本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請求發回重審或依法改判。 招標范圍:代理沈陽深國際綜合物流港置業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二審)一案的相關法律 事務。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訴訟案件辦理服務: () 接待當事人初步分析案情,確定溝通代理思路,組織集體討論,論證代理思路,出具代理 方案、律師函、法律意見書等文件; () 制作二審程序所需提交的法律文件; () 代為提出訴前財產保全、訴訟財產保全; () 調查取證、整理提交證據、辦理證據申請事項、編制證據目錄等證據整理工作; () 準備庭審所需材料(舉證質證意見、庭審發問提綱、相關法律法規判例); () 制作代理詞; () 出庭(交換證據、調解); () 協調、溝通事項; () 就爭議解決處理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相關法律問題以及為后續相關工作的順利進行提供其他 法律咨詢服務。 項目地址:遼寧省沈陽市于洪區馬三家街道 標段/包編號:/ 資格條件: 單位名稱:沈陽深國際綜合物流港置業有限公司 聯 系 人:馬宏宇 聯系電話:- 項目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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