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相關情況

項目名稱:合肥市第四人民醫院采購心電監護儀、有創呼吸機

項目編號:24AT134069200222

采購方式:磋商轉商談

采購公告發布日期:2024112

采購日期:2024129

合肥市第四人民醫院采購心電監護儀、有創呼吸機(項目編號:24AT134069200222)按照磋商轉商談采購確認書規定的評審方式,對該項目進行評審,最終確定:

成交候選人:國藥集團安徽省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成交金額:人民幣貳拾陸萬捌仟元整268000.00元)

   購   人:合肥市第四人民醫院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黃山路316號

        話:0551-63616230

   系   人:韓老師

采購機構名稱: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祁門路1779號安徽國貿大廈

聯系人:陳工/曹工

聯系電話:0551-63735924/0551-63736291

公示截止日期:20242217:00止(北京時間)

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合肥市祁門路1779號安徽國貿大廈,聯系電話:0551-63735924。

若供應商對異議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相關主管部門提出投訴。

 

二、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法律法規,現將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參與該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4、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響應文件詳細內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代理機構: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聯系人:陳工/曹工

代理機構聯系電話:0551-63735924/0551-63736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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