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縣2024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項目第六批物資采購第十標段
中標候選人公示
招標人名稱 | 磴口縣耕地質量保護中心 |
招標代理機構名稱 | 內蒙古九正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和編號 | 磴口縣2024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項目第六批物資采購 磴NK2024-004 |
標段(包)名稱和編號 | 磴口縣2024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項目第六批物資采購第十標段 磴NK2024-004-01-10 |
開標時間 | 2024年02月19日 09時30分 |
開標地點 | 磴口縣開標室 |
公示期 | 2024年02月21日至2024年02月23日止 |
備注說明 | / |
第一中標候選人
投標人名稱 | 河北燕宏管業有限公司 |
投標報價(元) | 3173855.5400 |
工期(交貨期) | 276日歷天 |
工程質量標準 | 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 |
承諾的項目負責人姓名、相關個人業績、證書名稱和編號 | 李志彬 / 證書類型:灌溉工程師培訓結業證書 證書編號:灌培技2015-1-26-08 |
企業業績 | 1、2021 年成安縣漳河店鎮北鄉義鎮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第六標段 2、山東省德州市武城縣農業綜合服務中心 2021 年武城縣老城鎮 0.77 萬畝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二標段:輸水管道項目(PVC材料采購) 3、山東省德州市武城縣農業綜合服務中心 2021 年武城縣老城鎮 0.77 萬畝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二標段:輸水管道項目(PVC材料采購) 4、固始縣 2022 年農村供水保障工程和維修養護項目四標段(管材采購標) 5、永年區 2021-2022 年度南水北調受水區農村生活水源置換項目-管材采購(15 標段) 6、興安盟農墾事業發展中心2021 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第三標段 7、高唐縣 2021 年中央預算內投資1.3 萬畝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趙寨子片區) |
其他項目管理人員姓名、相關個人業績、證書名稱和編號 | 技術負責人:白志偉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能力條件 |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
評標情況 | 詳見本公示附件《評標報告》 |
招標文件規定公示的其他內容 | / |
第二中標候選人
投標人名稱 | 滄州市佳和塑業有限公司 |
投標報價(元) | 3173453.5400 |
工期(交貨期) | 276日歷天 |
工程質量標準 | 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 |
承諾的項目負責人姓名、相關個人業績、證書名稱和編號 | 劉淑才 / 職稱:灌溉工程項目經理 證書編號:灌培技2015-2-7-65 |
企業業績 | 1、棗強縣 2020 年中央預算內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三標段 2、濟南市引黃灌區農業節水工程(濟陽區部分)二期(新市鎮部分)-采購 2 標 3、中交天航環保工程有限公司肅寧縣工業服務業江水置換及村內管網改造工程項目一標段 4、中國電建水電四局南方公司河北文安農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換特許經營項目部 PE 管材采購項目 5、滄縣 2021 年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項目16標段 6、滄縣滄東地表水廠改造提升及管網計量設施更新項目(第一批)十六標段 |
其他項目管理人員姓名、相關個人業績、證書名稱和編號 | 技術負責人:陳帥 職稱:灌溉工程師 證書編號:灌培技2017-1-36-40 安全管理人員:孫占國 職稱:灌溉工程項目經理 證書編號:灌培技2017-2-13-38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能力條件 |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
評標情況 | 詳見本公示附件《評標報告》 |
招標文件規定公示的其他內容 | / |
第三中標候選人
投標人名稱 | 山東陸遠塑膠有限公司 |
投標報價(元) | 3172626.8800 |
工期(交貨期)天 | 276日歷天 |
工程質量標準 | 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 |
承諾的項目負責人姓名、相關個人業績、證書名稱和編號 | 楊義平 / / |
企業業績 | 1、土右旗東線集中供水鞏固提升工程(八懼牛-河森茂)二標段(PE 管材) 2、五原縣農村牧區飲水安全項目東部五鄉鎮集中供水管網改造工程(榮豐水廠一期) 3、2022年達茂旗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十三標段 4、達茂旗 2023 年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項目 5、臨河區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舊管網改造項目(狼山、 雙河鎮項目區) 6、2020年達茂旗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第十至第十三標段 B 包灌溉設備及管材采購管材采購 |
其他項目管理人員姓名、相關個人業績、證書名稱和編號 | 姓名:王海龍 職務:售后服務經理 姓名:丁云波 職務:售后服務技術工程師姓名:田圈學 職務:產品生產經理 姓名:白云飛 職務:施工現場經理 姓名:蘇偉 職務:巴彥淖爾區域運營管理中心總經理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能力條件 |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
評標情況 | 詳見本公示附件《評標報告》 |
招標文件規定公示的其他內容 | / |
否決投標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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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議與投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投標人或其它利害關系 人對該公示內容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向招標人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 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書面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對招標人答復 仍持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答復之日起十日內持招標人的答復及投訴書,向招標投標監督 部門提出投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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