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深圳機場應用系統駐場維保服務項目
項目概況:本項目擬招選家供應商為深圳機場提供應用系統駐場維保服務,維保范圍及內容主要為深圳機場范圍內所有應用系統,包括大安全類、大服務類、大管理類、大運控類、大交通類、大物流類、大產城類七大業務領域的應用系統以及應用平臺類應用系統。
詳見招標文件“第四章 技術需求”。
招標范圍:本項目擬招選家供應商為深圳機場提供應用系統駐場維保服務,維保范圍及內容主要為深圳機場范圍內所有應用系統,包括大安全類、大服務類、大管理類、大運控類、大交通類、大物流類、大產城類七大業務領域的應用系統以及應用平臺類應用系統。
詳見招標文件“第四章 技術需求”。
項目地址:深圳機場
標段/包編號:/
資格條件:投標人資質條件至少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證明文件: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政府部門頒發的其他商業登記材料,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投標人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民航空管工程及機場弱電系統工程專業承包壹級資質或同時具有中國電子工業標準化技術協會頒發的信息技術服務運行維護標準符合性認證壹級資質和中國網絡安全審查技術與認證中心頒發的信息安全服務(業務范圍含信息系統安全運維服務)壹級資質(證明文件:有效期內的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投標人近年來至少具有項有效業績,有效業績應同時滿足()至()全部要求:
()業績時間范圍:運行維護類業績以合同簽訂時間在 年月日至遞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為準;建設類業績以竣工驗收時間在年月日至遞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為準。
()合同簽訂主體:投標人直接和業主單位簽訂的合同有效。
()業績內容:涉及相關信息化系統(包含信息集成系統、航顯系統、安檢系統、行李系統、公共廣播系統、貨檢系統、貨運系統、泊位引導系統、運行資源管理系統、數據庫及中間件系統)的運行維護類合同或建設類合同(運行維護類業績單份合同中至少包含上述任意個系統的運維;建設類業績單份合同中至少包含上述任意個系統的建設,且該業績為竣工項目業績)。
()運行維護類業績單個年度合同金額不少于人民幣萬元/年;建設類業績單個合同金額不少于人民幣萬元。
()證明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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