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深圳機場碼頭客運中心安保服務項目 項目概況:招選一家單位,負責深圳機場碼頭客運中心區域提供反恐防范、防爆安檢、治安保衛、公共秩序與營運秩序維護等工作。共設置服務崗位個,預估保安員人。 招標范圍:計劃招選一家單位,負責深圳機場碼頭客運中心區域提供反恐防范、防爆安檢、治安保衛、公共秩序與營運秩序維護等工作。 項目地址:招標人指定地點 標段/包編號:/ 資格條件:至少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或政府部門頒發的其他商業登記材料,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投標人必須取得公安機關下發的保安服務許可證(證明文件:有效期內的證書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投標人近年至少具有個有效業績,有效業績指(同時滿足下述要求): ()合同服務時間:年月日至投標截止日; ()合同內容:安保類服務項目; ()合同金額:安保服務金額不低于萬元/年; ()業績證明文件:合同關鍵頁等復印件,需清晰體現合同雙方、合同服務時間、合同內容、合同金額等,加蓋投標人公章;若合同關鍵頁無法全部體現相關內容,可用業主證明輔助證明,業主證明除寫明上述內容外,還需寫明業主聯系人、聯系方式,蓋業主章,否則證明無效。上述證明材料均需提供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投標人須信譽良好,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國”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證明文件:“信用中國”網站(...)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詢結果截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欄顯示為條記錄,加蓋投標人公章。若結果截圖顯示“查詢不到該企業”,視同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加蓋投標人公章);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得分包、轉包和掛靠。 單位名稱:深圳市機場(集團)有限公司 聯 系 人:羅女士 聯系電話: 項目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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