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崇明線高寶路站建設電信管線復位項目比選
中選人公示
配合崇明線高寶路站建設電信管線復位項目比選(項目編號:--)評選委員會按照比選文件載明的評選方法和標準已完成對各參選人遞交的參選文件的評審。
(一)根據評選結果,中選人推薦如下:
上海丹晨網絡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二)否決參選情況
本項目不涉及否決參選情況。
施工類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情況:本項目不涉及施工類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情況。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公示期間,參選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中選人有異議的,可向比選人提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異議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異議提出人應為參選人或與參選項目有關的利害關系人;
.異議應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包括異議事項及證明材料等內容,異議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異議人的名稱、地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異議項目名稱、標段/包(如有);
()具體明確的異議事項和相關的主張、訴求;
()必要的證明材料和依據;
()提出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異議函應當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
.異議應在公示期內提出;
.異議人應提供關于異議事項的有效線索,且應配合查證;
.書面異議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后以紙質文件或電子掃描件提交;
.異議人對其他參選人的參選文件及評審資料等非公開內容提出異議的,應提供合法信息來源;
.比選人/比選代理機構認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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