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
二、項目名稱:安徽大江教育集團高處作業設備采購項目(二次)
三、中標(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武漢市騰亞科技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光谷大道號
中標(成交)金額:.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貨物類
名稱: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實物實操考核設備 品牌:騰亞 規格型號:--- 數量:套 單價:.元
注:如與本公告附件內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標(成交)標的為準。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供應商對中標(成交)結果有質疑的,中標(成交)公告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質疑,逾期不予受理。
關于采購文件中非通用條款部分方面及評標結果的質疑向采購人提出,采購人在七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關于采購文件通用條款部分以及采購程序方面的質疑向代理機構提出,由代理機構作出回復。
質疑供應商對答復內容不滿意的或受理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投訴。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供應商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質疑項目的名稱、編號;
、具體、明確的質疑事項和與質疑事項相關的請求;
、事實依據;
、必要的法律依據;
、提起質疑的日期。
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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