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越城區航道例行養護工程(越城區)第標段施工招標于年月日進行復評,現將復評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為年月日至月日。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日內作出答復。 招標人未按期答復異議事項,或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人的答復不滿意的,或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本次招標活動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有權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投訴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國家七部委令年第號)及九部委年第號令《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招標投標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決定》辦理。 標段 推薦中標候選人 單位名稱 投標報價(萬元) 質量要求 工期 第標段 第中標候選人 永嘉縣交通工程公司 . 合格 日歷天,缺陷責任期天,具體開工時間由業主確定 第中標候選人擬任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信息 項目經理 個人業績 相關證書名稱及編號 黃有輝 年杭甬運河上虞段航道養護工程擔任項目經理 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浙高級工程師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類)浙交安() 項目技術負責人 謝利孟 第中標候選人業績 業績名稱 建設單位(項目發包人) 與評審有關的時間、規模、技術指標及其他要求 提交證明材料內容 年杭甬運河上虞段航道養護工程 紹興市上虞區港航管理中心 竣工日期:年月日,杭甬運河上虞段航道養護工程為級航道,包括護岸修復工程、疏浚工程及碼頭修復工程 合同協議書、竣工驗收證書、發包人出具的證明 否決投標情況: 序號 被否決單位名稱....
快捷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