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越城區航道例行養護工程(越城區)第標段施工招標于年月日進行復評,現將復評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為年月日至月日。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日內作出答復。
招標人未按期答復異議事項,或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人的答復不滿意的,或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本次招標活動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有權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投訴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國家七部委令年第號)及九部委年第號令《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招標投標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決定》辦理。
標段
推薦中標候選人
單位名稱
投標報價(萬元)
質量要求
工期
第標段
第中標候選人
永嘉縣交通工程公司
.
合格
日歷天,缺陷責任期天,具體開工時間由業主確定
第中標候選人擬任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信息
項目經理
個人業績
相關證書名稱及編號
黃有輝
年杭甬運河上虞段航道養護工程擔任項目經理
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浙高級工程師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類)浙交安()
項目技術負責人
謝利孟
第中標候選人業績
業績名稱
建設單位(項目發包人)
與評審有關的時間、規模、技術指標及其他要求
提交證明材料內容
年杭甬運河上虞段航道養護工程
紹興市上虞區港航管理中心
竣工日期:年月日,杭甬運河上虞段航道養護工程為級航道,包括護岸修復工程、疏浚工程及碼頭修復工程
合同協議書、竣工驗收證書、發包人出具的證明
否決投標情況:
序號
被否決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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