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 二、項目名稱:蚌埠第十四中學采購食堂食品原材料服務采購項目包 三、中標信息 名稱:蚌埠市喆寧農副產品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秦集社區秦仁路號 中標費率:.%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名稱:蚌埠第十四中學采購食堂食品原材料服務采購項目二包 項目概況:蚌埠第十四中學采購食堂食品原材料服務采購項目二包,供應商應按采購人要求分批組織供貨,二包為多品類原材料包括肉制品(牛肉、羊肉、豬肉、禽肉等)、蔬菜、水果、水產品、禽蛋、豆制品、干鮮調味品等。 服務期限:年,采用++模式,合同一年一簽,年度考核合格可續簽下一年合同。如遇學校搬遷,可自動獲得新校區服務權,直至合同期滿。續簽合同不得改變原合同的服務范圍、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服務人員數量、合同價等實質性內容。 服務需求:滿足招標文件中的服務需求。 服務標準:滿足招標文件中的服務標準。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投標人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向采購人或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提出異議或質疑,遞交方式:書面形式遞交。按采購公告載明的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向其提出。 若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內依法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出投訴。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①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②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③被質疑人名稱; ④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⑤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⑥必要的法律依據; ⑦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②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③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⑤對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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