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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司舟山電廠三期2×660MW擴建工程廠區正式道路施工項目公開招標項目中標候選人公示

    項目名稱:浙江公司舟山電廠三期2×660MW擴建工程廠區正式道路施工項目公開招標
    招標編號及包號:CEZB240606975001

一、中標候選人情況

    標段(包)編號:CEZB240606975001
載明內容 第一中標候選人 第二中標候選人 第中標候選人 第中標候選人
名稱 寧夏建工集團有限公司 南京南化建設有限公司
投標報價(人民幣萬元) 1682.037460 1751.807703
質量(如有)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工期(交貨期)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資格能力條件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證書、壹級、D164022167、2028年12月22日
2、安全生產許可證、/、(寧)JZ安許證字[2005]000003、2025年12月25日
1、安全生產許可證 蘇)JZ安許證字[2005]160067 2025年10月21日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D132041036、2028年12月22日
項目負責人/證書名稱/編號(如有) 張佐斌 一級建造師 寧1642017201800654 2024-11-14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寧建安B(2018)0002604 2024年10月11日 吳葵 一級建造師 蘇1322014201500563 2024-09-16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蘇建安B(2014)1022602 2026年12月21日
業績 1、蘇銀產業園業勤街(秦月路-蒙恬路)道路及給排水工程、寧夏蘇銀產業園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2、賀蘭縣城市排水防澇體系建設工程(一期銀河路)EPC工程總承包、賀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3、銀川市海寶東路(友愛街-燕慶街)道路工程施工、銀川市規劃建筑設計院工程承包咨詢有限公司
4、西青區緯華道(家興路-同信路)道路及配套管線工程、天津市西青區住房和建設委員會
5、紅寺堡區興盛街(燕然路--民族街)新建工程、吳忠市紅寺堡區住房城鄉建設和交通局
6、寧東基地化工新材料園區及其周邊道路網優化工程啟源路項目(二標段)、寧夏回族自治區寧東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員會規劃建設土地局
7、銀川市道路提質保暢工程-長城路(鳳凰街-清和街)瀝青路面改造工程施工二標段、銀川市市政管理局
8、石嘴山經開區第二中水廠提標改造工程一標段、石嘴山市潤澤供排水有限公司
9、圖克工業項目區緯七路(經八路至經二路段)道路及其附屬工程施工標段、內蒙古鄂爾多斯蘇里格經濟開發區建設管理局
10、銀川蘇銀產業園再生水回用項目(一期二階段工程)施工一標段、寧夏蘇銀產業園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11、青銅峽市第一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利用及長輸管道建設工程、青銅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12、寧電投供熱區域轉自營接帶二級管網施工(第二批)、國能寧夏供熱有限公司
13、寧夏中衛工業園區第二固廢填埋場項目、中衛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14、中衛市第三污水處理廠及集污管網項目(污水處理廠)施工、寧夏水投中衛水務有限公司
15、銀川市中北部閱北六路(閱海路-觀湖路)道路及地下管線工程、銀川市規劃建筑設計院工程承包咨詢有限公司
1、廠內道路改建工程、河南蒲永風電設備有限公司
2、2廠廠內道路整修改建項目、安徽菱湖漆股份有限公司
3、1廠廠內道路整修改建項目、安徽菱湖漆股份有限公司
4、廠內道路改造工程、衛華集團有限公司
5、熱電廠廠內道路改建施工項目、中國石化集團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揚子石化分公司
6、揚子石化分公司綠色供汽中心工程道路施工項目、中國石化集團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揚子石化分公司

包號 包名稱 中標候選人
CEZB240606975001
二、評標情況
    評標委員會共 9 名
    評標辦法:綜合評分法。
    本中標候選人公示期為3天,自發布之日起計算。

三、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詢問不中標原因請聯系項目經理:
    姓名:沈鈺彭    電話:02586728614
    郵箱:20021989@chnenergy.com.cn
    (2)如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可提出異議:
    異議時限及程序:應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內,登入國家能源招標網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戶登錄”→“投標人”→“投標業務”→“招標異議”中提出招標異議。在提出異議時,應明確提出異議內容及異議的有關證據材料、異議訴求,以便我們盡快核實處理。
    異議咨詢電話:010-58132372
    (3)為規范招投標環境,維護正常招投標秩序,根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及國家能源投資集團供應商失信行為管理的相關規定,投標人存在以下行為屬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擾正常采購的失信行為,將給予“取消資格”處置,期限為1-3年。
     1) 捏造事實、提供虛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
     3) 惡意誹謗,誣告或陷害競爭對手
     4) 投訴前沒有提出異議,或者對未處理完畢的異議提交投訴
     5) 多渠道異議、舉報、投訴、上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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