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招標文件編號:---) 二、項目名稱:國家稅務總局諸暨市稅務局食堂餐飲服務采購項目 三、中標(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浙江中普朗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浙江省諸暨市暨陽街道暨北路號 中標(成交)金額:.(萬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序號 供應商名稱 服務名稱 服務范圍 服務要求 服務時間 服務標準 浙江中普朗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國家稅務總局諸暨市稅務局食堂餐飲服務采購項目 詳見招標文件 詳見招標文件 詳見招標文件 詳見招標文件 五、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 華建立、朱能軍、包剛美、楊華良、王浩亮(采購人代表)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本項目代理費收費標準:采購代理費由中標人支付,根據項目的中標金額,采用差額定率累進法進行計算,具體費率標準如下:成交金額萬元以下的部分,服務類采購費率.%;成交金額萬元至萬元的部分,服務類采購費率.%。 本項目代理費總金額:. 萬元(人民幣)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個工作日。 八、其它補充事宜 .各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認為該中標/成交結果和采購過程等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屆滿之日(本公告發布之日后第個工作日)起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質疑函范本、投訴書范本請到浙江政府采購網下載專區下載。 .其他事項:()浙江中普朗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評審總得分為.分; ()供應商對采購過程和采購結果的質疑應以書面形式一次性提出。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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