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候選人公示 項目名稱:年南山高新園區通信光纜施工框架采購項目 比選代理編號:-- 比選人:深圳高新區信息網有限公司 比選代理機構: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年南山高新園區通信光纜施工框架采購項目評選委員會按照比選文件載明的評選方法和標準已完成對各參選人遞交的參選文件的評審,評審結果如下: 第一中選候選人:深圳市國安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選候選人:廣東中恒達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否決參選情況:無。 公示時間: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 特此公示。 公示期間,參選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中選候選人公示有異議的,可向比選代理機構提出。依據相關規定,現將異議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異議提出人應為參選人或與比選項目有關的利害關系人; .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包括異議事項及證明材料等內容,具體要求如下: ()異議人的名稱或姓名以及能取得聯系的有效方式; ()采購項目名稱; ()具體、明確的異議事項和與異議事項相關的請求; ()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 ()必要的法律法規依據(如有); ()提出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法人的,異議函必須加蓋公章;異議人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的,異議函必須由其主要負責人或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異議人對其他參選人的參選文件內容提出異議的,應說明信息的正當來源渠道。 . 比選人/比選代理機構認為異議材料不明確、不充分,需要異議人進一步明確或補充的,異議人應按要求進行明確或補充。 . 異議人應當如實反映情況,并配合提供所需的相關材料,不得拒絕、隱匿或偽報。 . 被異議人為供應商的,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異議調查工作人員認為有必要的,可組織異議人和被異議供應商當面進行質證。異議人拒絕配合調查的,視為撤回異議;被異議供應商拒絕配合調查的,視為放棄說明權利。 .異議人提出的異議事項屬于以下情況的,比選人有權不予受理: ()異議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項要求的; ()異議事項不具體,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異議函未署具異議人真實姓名、簽字和能取得聯系的有效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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