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 二、項目名稱:人民大道等城市主干道綠化示范改造項目 三、采購結果 合同包(人民大道等城市主干道綠化示范改造項目): 廢標理由:根據《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號令,第三十三條 談判文件能夠詳細列明采購標的的技術、服務要求的,談判結束后,談判小組應當要求所有繼續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最后報價,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不得少于家。以及本項目磋商文件第四章 評審 .終止競爭性磋商采購活動的情形()的規定,本項目廢標。 四、主要標的信息 合同包(人民大道等城市主干道綠化示范改造項目): 主要標的信息:無(廢標)。 五、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 廖毅、鄭艷艷、吳明達(采購人代表)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代理服務收費標準 按“工程類”實行差額定率累進法收費:以成交通知書中的成交金額作為采購代理服務費的計算基數。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頒發的計價格〔〕號、發改辦價格〔〕號及發改價格〔〕號文規定的計費標準下浮%計算并繳納,采購代理服務費不足元的按元收取。 合同包號 合同包名稱 代理服務費金額(萬元) 收取對象 人民大道等城市主干道綠化示范改造項目 無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 九、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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