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編號: 、-- 根據《黑龍江省國資委出資企業陽光采購監督指導意見》、《陽光采購服務平臺操作規則(試行)》及《陽光采購服務平臺競爭詢比采購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對哈爾濱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外聘法律顧問服務項目(常年法律顧問與專項法律顧問服務)進行公開詢比采購,本項目業主為哈爾濱地鐵集團有限公司。現公開邀請供應商參加詢比采購活動。 .采購項目簡介 .采購項目名稱:哈爾濱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外聘法律顧問服務項目(常年法律顧問與專項法律顧問服務) .采購人:哈爾濱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黑龍江省招標有限公司 .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采購項目概況:常年法律顧問與專項法律顧問服務 .成交供應商數量及成交份額:一家 .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采購范圍:常年法律顧問與專項法律顧問服務。 .服務期:合同有效期兩年,合同一年一簽,根據成交供應商上一年服務質量決定下一年是否續簽合同。 .服務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 質量標準:達到采購人需求,并符合國家及省市現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供應商資格要求 .供應商應依法設立且滿足如下要求: ()資質要求:供應商須具備合法的執業資格,能夠提供司法部或省司法廳頒發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且年檢合格(提供執業許可證復印件或掃描件) ()財務要求:/ ()項目負責人及其業績要求:項目負責人執業年以上(以執業證書為準),年至今有擔任中型及以上國企常年法律顧問服務項目的業績。(大中型企業需根據《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劃分標準認定,并提供符合標準的文字說明;提供體現項目負責人姓名的服務合同,若合同中未體現項目負責人姓名,提供業主證明材料;提供服務對象是國有企業的證明材料。) ()信譽要求: 供應商具有良好的法律服務信譽和財務狀況。擬參加本項目的供應商、律所負責人近 年( 年 月 日至投標截止日)未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以信用中國官方網站(://...)查詢結果為準。 供應商須對本律師事務所、單位負責人和擬派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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