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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基本情況 |
1、采購項目編號:洛采競磋-2024-218 |
2、采購項目名稱:洛陽市公安局原刑事科學技術樓整修工程項目 |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
4、采購公告發布日期:2024年12月16日 |
5、評審日期:2024年12月27日 |
二、成交情況 |
包號 |
采購內容 |
供應商名稱 |
地 址 |
中標金額 |
單位 |
洛直政采磋商新(2024)0084號-1 |
洛陽市公安局原刑事科學技術樓整修工程 |
河南省新創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林州市五龍淇濱大道6號 |
1,558,990.00 |
元 |
序號 |
名稱 |
施工范圍 |
施工工期 |
項目經理 |
執業證書信息 |
1 |
洛陽市公安局原刑事科學技術樓整修工程 |
本項目磋商文件、圖紙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內容 |
90日歷天 |
胡海超 |
豫241141447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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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評審專家名單 |
李源豪、張小靜、姚曉峰 |
四、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
收費標準:本項目代理服務費參考洛財購【2019】3號文件的規定,由成交供應商支付。 |
收費金額:11,000.00元 |
五、成交公告發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標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購網》、《洛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上發布,成交公告期限為1個工作日 。 |
六、其他補充事宜 |
1.公告日即為成交通知書領取日。公告日起1個工作日內,本次采購將通過“洛陽市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向成交供應商發出電子成交通知書,成交供應商可網上登錄交易平臺后自行打印。成交供應商應按照規定的時限和程序與采購單位完成政府采購合同的簽訂。 2.各有關當事人對成交結果公告如有異議者,可以在公告結束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94號《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的相關規定,通過洛陽市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提出質疑或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權代表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一并提交質疑函原件及相關證明材料(郵寄件、傳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質疑函將不予受理。 3、監管部門:洛陽市財政局 監管部門聯系人:洛陽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科 監管部門聯系方式:0379-63259707 |
七、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
1. 采購人信息 |
名稱:洛陽市公安局 |
地址:洛陽市西工區體育場路1號 |
聯系人:李先生 |
聯系方式:0379-63133339 |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
名稱:河南飛洋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址:洛陽市洛龍區關林路與金城寨街交叉口向北50米飛洋咨詢二樓 |
聯系人:李女士 |
聯系方式:0379-60229867 |
3.項目聯系方式 |
項目聯系人:李女士 |
聯系方式:0379-602298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