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合肥機場航站樓部分商業資源經營權轉讓項目(第四批)(二次)評審結果公示
一、安徽省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受合肥新橋國際機場有限公司委托,就年合肥機場航站樓部分商業資源經營權轉讓項目(第四批)(項目編號:--)進行重新招標。本項目于年月日時分,在安徽省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開標,經評標委員會評審,現將評標結果公示如下:
、項目名稱:年合肥機場航站樓部分商業資源經營權轉讓項目(第四批)(二次)
、項目編號:--
、成交候選人結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選人名稱:上海云興貿易有限公司
首年度保底經營權轉讓費:元/月/㎡×㎡=元/月
營業額提取比例:%
、其他情況說明
依據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條其他說明的規定,招標人同意本項目采取轉談判形式進行采購。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標投標相關各方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異議人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
(二)被異議人名稱;
(三)異議事項的基本事實;
(四)相關請求及主張;
(五)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
書面異議材料必須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聯系人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否則不予接收。
三、異議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二)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無充分有效證據的;
(三)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異議人不得以異議為名進行虛假、惡意異議,干擾招標投標活動的正常進行。
對于提供虛假材料,以異議為名謀取中標或惡意異議擾亂招標工作秩序的,將報請行政監管部門處理。
如公示期內無有效異議,本評審結果即為確定成交人的依據。
特此公示。
招標人:合肥新橋國際機場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安徽省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號
異議接收聯系電話:-
本公示同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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