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深圳綠色交易所有限公司會務服務框架協議采購項目 項目概況:(一)項目概況 根據采購方需求開展活動、賽事、論壇、展覽、宣傳、培訓、評審會等會務服務工作。 (二)擬采購標的供應商要求: 、具備合法經營資質,有良好商業信譽及豐富會務服務經驗。 、能夠提供個性化服務方案,滿足不同規模及類型的會議需求。 、擁有專業團隊,確保服務質量與效率。 、響應迅速,能夠靈活應對活動期間的突發情況。 、提供合理的價格體系及透明化的報價單。 (三)入圍供應商評審方法 綜合評估法。 (四)入圍供應商淘汰率: 本項目征集入圍供應商,淘汰比例為.%,淘汰供應商按照向上取整進行取整,且至少淘汰家供應商。 (五)入圍供應商清退規則 入圍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簽訂框架協議的,取消其入圍資格;已經簽訂框架協議的,解除與其簽訂的框架協議: ()惡意串通謀取入圍或者合同成交的; ()提供虛假材料謀取入圍或者合同成交的; ()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經采購人請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約定履行的; ()框架協議有效期內,因違法行為被禁止或限制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 ()出現供應商信用管理規定的應當清退的情形。 (六)是否允許補充征集供應商 是。 (七)供應商資格要求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獨立法人授權的分支機構或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的其它組織。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的;被暫停或取消應答資格的;財產被重組、接管、查封、扣押或凍結的;在最近三年內有嚴重違約的;在最近三年內有被相關行政監督部門判定并發布騙取中標的。 、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良好商業信譽,年月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日期間沒有被列入“信用中國”“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和無國家稅務機關政府采購活動失信行為的記錄。 (八)第二階段成交供應商的方式: 直接選定/二次競價。 招標范圍:根據采購方需求開展活動、賽事、論壇、展覽、宣傳、培訓、評審會等會務服務工作。 項目地址:公司 標段/包編號:/ 資格條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獨立法人授權的分支機構或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的其它組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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