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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卡若區嘎東街片區配套基礎設施管網提升項目中標候選人公示更正
(招標編號:)
一、內容
我單位于在西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網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發布了昌都市卡若區嘎東街片區配套基礎設施管網提升項目中標候選人公示更正,現將原信息內容更正,更正原因為:我單位于西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網(://.../)發布了昌都市卡若區嘎東街片區配套基礎設施管網提升項目中標候選人更正公示,現將原信息內容更正,更正原因為:原公告第一中標候選人:四川省華地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未響應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近年發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的年份要求、第二章總則.資格審查資料..“近年發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應說明相關情況,并附法院或仲裁機構作出的判決、裁決等有關法律文書掃描件,具體年份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 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或者被查實存在影響中標結果的違法行為等情形,不符合中標條件的,招標人可以按照評標委員會提出的中標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也可以重新招標。。
需變更的內容為:
將原公告第二中標候選人:福建省南星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順延為本項目的第一中標候選人
現變更為:
將原公告的第一中標候選人:四川省華地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福建省南星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二、監督部門
本招標項目的監督部門為昌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昌都市卡若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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