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縣五鋪中心學校食堂食材采購服務項目
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
二、項目名稱:濉溪縣五鋪中心學校食堂食材采購服務項目
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惠喬(山東)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漿水泉西路號山東財經大學大學生創業園創展苑室
成交報價:.%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名稱:濉溪縣五鋪中心學校食堂食材采購服務項目 服務范圍:采購人指定地點 服務要求:按工作要求為學生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務,提供優質食材,保障師生用餐安全健康。詳見招標文件。 服務時間: 年(++ 模式)。合同一年一簽,經資金落實且考核合格后雙方協商一致下續簽下一年合同,續簽合同期間,仍執行合同考核辦法和服務要求,否則合同予以終止。 服務標準:完全響應
五、評審專家名單:劉正操(組長)、徐林飛、周玉榮、王建良、任益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質疑提起的相關內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質疑的形式、時間:供應商認為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在成交結果公告期滿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上午:-:,下午:-:,節假日休息)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二)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函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被質疑人名稱;
()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必要的法律依據;
()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需提供授權委托書)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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