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南澳縣應急管理局公開招聘森林消防大隊人員公告》要求及結合具體工作需要,經現場資格復審,現將南澳縣應急管理局公開招聘森林消防大隊人員資格復審結果及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人員名單   經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詳見附件《南澳縣應急管理局公開招聘森林消防大隊人員面試人員名單》。   二、面試時間、地點   另行通知。   三、面試方式及面試合格分數線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進行,測試應聘人員的職業綜合素質。面試成績總分為分,合格分數線為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后位數,尾數四舍五入),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體檢環節。   四、面試考生須知   .請考生認真閱讀本公告,了解相關面試要求和工作流程。同時,密切關注面試期間的天氣狀況和面試考場的交通狀況。   .考生須根據面試時間安排,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于面試開始前分鐘(到達面試考點報到。考生不得穿(戴)制服或有明顯文字、圖案標識的服裝(口罩)參加面試。   .考生報到后,應將所攜帶的通訊工具和音頻、視頻發射、接收設備關閉后連同背包等物品交工作人員統一保管,面試結束離場時領回。   .考生在候考室抽簽后,應核對個人信息,簽名確認抽簽結果,在工作人員的指引下在指定位置就座。   .面試開始后,工作人員按抽簽面試順序逐一引導考生進入面試室面試。候考考生須在候考室靜候,不得喧嘩,不得影響他人,應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候考期間實行全封閉,考生不得擅自離開候考室。需上洗手間的,須經工作人員同意,并由工作人員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離開考點的,應書面提出申請,經主考同意后按棄考處理。嚴禁任何人向考生傳遞試題信息。   .禁止考生將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紙筆等帶入面試室。考生必須以普通話回答評委提問。在面試中,應嚴格按照評委的提問回答與試題有關的問題,任何情況下不得報告、透露或暗示個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簽序號顯示,如考生透露個人信息(姓名、崗位以及其他可供判斷個人身份的信息),按違規處理,取消面試成績。考生對評委的提問不清楚的,可要求評委重新念題。   .面試結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保持秩序,不得交頭接耳,大聲喧嘩。成績確認后,考生應及時離開考點,不得在考點逗留。   .考生應接受現場工作人員的管理,對違反面試規定的,將進行嚴肅處理。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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