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行食堂人員委托管理服務外包項目(二次)評審結果公示 安徽省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委托,就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行食堂人員委托管理服務外包項目(二次)(采購編號:--)進行磋商。本項目于年月日時分,在安徽省招標集團公開磋商,經評審委員會評審,現將評審結果公示如下: 一、評審結果 、項目名稱: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行食堂人員委托管理服務外包項目(二次) 、采購編號:-- 、主要內容:本次擬采購中國光大銀行宿州分行食堂人員委托管理服務外包(不包含食材),主要服務內容為根據宿州分行要求,派駐具有食堂餐飲服務經驗的專業管理團隊(至少人)承攬工作餐和招待餐的加工、制作及食堂環境衛生保潔等服務。服務期年,具體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 、成交候選人 第一成交候選人: 供應商名稱:安徽皖信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 供應商注冊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東經濟開發區臨泉東路與護城路交叉口西米 投標報價:.元(含增值稅)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采購相關各方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一次性以書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異議人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 (二)被異議人名稱; (三)異議事項的基本事實; (四)相關請求及主張; (五)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 書面異議材料必須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聯系人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否則不予接收。 三、異議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二)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無充分有效證據的; (三)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異議人不得以異議為名進行虛假、惡意異議,干擾采購活動的正常進行。 對于提供虛假材料,以異議為名謀取成交或惡意異議擾亂采購工作秩序的,將報請行政監管部門處理。 如公示期內無有效異議,本評審結果即為確定成交人的依據。 特此公示。 采購人:中國光大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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