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通渭縣增建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場項目中標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
二、項目名稱: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通渭縣增建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場項目
三、中標信息
供應商名稱:通渭縣襄誠駕考商務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供應商地址:甘肅省定西市通渭縣平襄鎮中林村
中標金額:大寫:零元 小寫:.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采購名稱:通渭縣增建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場。
采購需求:本項目擬在定西市通渭縣增建符合《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內容與方法》(-)行業標準要求,具備小型車輛(、)科目二(場地駕駛技能)、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條件的社會化考試場;社會化考場建設采取自愿投建、自負風險的原則,建成后的社會化考場獨立經營、自負盈虧。考試場建成后,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組織專業人員,依據公安部《機動車駕駛人考場使用驗收規范》、廳交管局《全省機動車駕駛人考場驗收檢驗工作的指導意見》《甘肅省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場管理辦法(試行)》、《機動車駕駛證業務工作規范》、《機動車駕駛人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號)、《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場地及其設施設置規范》(-)、《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系統通用技術條件》(/-)等相關要求進行初驗,初驗合格后按程序申請廳交管局組織驗收。經廳交管局驗收合格后備案、開通考試接口,方可使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得用于考試。驗收合格后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根據本市考試能力的實際情況,按照滿足考試需求、合理優化布局的要求,以及公平競爭、公開擇優的原則,申報相關部門,依法通過公開招標等程序選定社會化考場,將符合使用條件的社會化考場納入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考試序列,統一管理和使用考試權,社會化考場的建設應當依據《機動車駕駛人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號)及其配套標準進行,考試設備必須經公安部交通安全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認證認可;考試場必須接入全國統一的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監管系統,接受交警總隊和交警支隊的監督管理。
建設期限:合同簽訂后年。
五、評審專家名單:李瓊、安玉鳳、欒強、董育紅、肖宗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收費標準:以《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計價格[]號)收費標準收取。
收費金額:....
快捷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