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同意慈溪市公安局執法辦案中心項目初步設計的復函

慈溪市公安局:

你單位《慈溪市公安局關于提請批準慈溪市公安局執法辦案中心項目初步設計的函》(慈公函〔2021〕396號)及有關附件收悉。本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已經《慈溪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同意調整慈溪市公安局執法辦案中心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復函》(慈發改審批〔2021〕339號)批準,并通過由我局組織的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查,根據《慈溪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修訂)》(慈政發〔2012〕76號)等有關規定和文件精神,經研究,原則同意本工程初步設計,具體函復如下:

一、工程編制依據

本工程根據《民用建筑設計統一標準》(GB 50352-2019)、《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等規范、標準設計。

二、工程選址、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本工程位于慈溪市看守所南側,項目總用地面積5611平方米,新征用地面積6178平方米。

工程新建執法辦案中心及相應附屬設施,新建建筑面積5515.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積2665平方米,容積率0.98,建筑密度47.5%,綠地率30%,機動車停車位47個,非機動車停車位200平方米。

三、工程結構設計

本工程采用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建筑安全等級為二級,建筑抗震設防類別為丙類,抗震等級為四級,地下一層耐火等級為一級,地上耐火等級為二級。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為丙級,采用泥漿護壁鉆孔樁基礎。

四、工程招投標及建設工期

本工程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

工程建設工期為24個月。

五、工程管理

本工程項目法人為慈溪市公安局,由慈溪市公共項目建筑中心代為建設。

六、工程投資概算及資金來源

本工程投資概算5665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用3437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2112萬元,預備費116萬元。所需資金由市財政統籌安排解決。

希接文后,抓緊辦理有關手續。嚴格按照有關項目管理規定,盡快組織實施。要加強工程監管,確保工程質量。工程完工后,按規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

附件:慈溪市公安局執法辦案中心項目總概算表

慈溪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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