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有關規定,經審查,年月日我區對以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予以公告。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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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
序號
文件名稱
文號
發文時間
關于鹿城路北延(蕭林路-中環北線)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昆高環建〔〕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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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昆山旭發電子有限公司退錫廢液回收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昆高環建〔〕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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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昆山復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昆高環建〔〕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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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德思鑫電子科技(蘇州)有限公司電子專用材料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昆高環建〔〕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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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復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產項目
德思鑫電子科技(蘇州)有限公司電子專用材料加工項目公示文本
昆山旭發電子有限公司退錫廢液回收利用項目
鹿城路北延(蕭林路-中環北線)工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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