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華電汕頭電廠2×1000MW燃煤發電擴建項目核準變更前公示

申報單位

汕頭華電能源有限公司

建設單位

汕頭華電能源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

汕頭市潮陽區海門鎮東南約4km海門角

建設年限

27個月

總投資

837315萬元

資金來源

資本金占動態總投資的30%,其余資金由銀行貸款解決。

建設規模及主要內

一、項目利用現有廠址擴建2×1000MW級國產高效超超臨界二次再熱純凝煤電機組。 

二、汕頭市對項目進行了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評定項目風險等級為低風險。 

三、項目單位申請由“華電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變更為“汕頭華電能源有限公司”。

審批處室

省能源局電力處

聯系電話

020-83138753

電子郵件

nyjdlc@gd.gov.cn

郵件編碼

510031

郵政地址

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東風中路305號10號樓808辦公室

  本公示的期限為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04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在公示期限屆滿后五個工作日內,對本行政審批事項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與申請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書面陳述、申辯、申請聽證;對本行政審批事項內容有其他意見建議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應填寫《廣東省發展改革委行政審批前公示意見反饋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聯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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