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隆基(安徽)置業有限公司:

你單位《關于要求審查嘉源未來里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的函》收悉。經審查,該申請符合法定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水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決定準予行政許可。

一、 項目基本情況

嘉源未來里項目位于歙縣黃潭源,地塊東側、南側為規劃15米寬道路,西側為規劃24米道路,北側為已建17米寬古豐路。項目地塊中心坐標東經E118°23′38.87″,北緯N29°51′42.53″。項目總征占地面積4.4037hm2永久占地,分A、B兩地塊建設,A地塊規劃為商服用地,占地面積1.3757hm2,主要建設1棟12F辦公綜合樓,1棟2F商業綜合樓,1棟2F智慧菜場+超市綜合樓及道路、綠化、管網等配套設施;B地塊占地3.028hm2,規劃為住宅用地及商服用地,主要建設2 棟11F住宅樓、1 棟14F住宅樓、3棟15F住宅樓及道路、綠化、管網等配套設施;項目設置1層地下車庫(含人防)。工程總建筑面積97203.1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積72253.18m2,地下建筑面積24950m2。本工程建設總挖方11.277萬m3(含表土剝離0.369萬m3),回填4.841萬m3(含表土回覆0.369萬m3),棄方6.436萬m3運至緊鄰本項目西側和東北側徽城鎮旸村土地地勢低洼區域回填平整后用于當地居民耕種。項目總投資45000萬元,其中土建投資約24000萬元于2023年8月動工,預計2025年7月竣工,建設總工期24個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總體意見

(一)基本同意建設期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為4.4037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執行南方紅壤區一級標準。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標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2,渣土防護率 98%,表土保護率 92%,林草植被恢復率98%,林草覆蓋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區及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建設期水土保持補償費3.523萬元。

三、生產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中應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的相關要求,并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準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續設計,加強施工組織管理,切實落實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

(二)嚴格按方案要求落實各項水土保持措施。各類施工活動要限定在用地范圍內,嚴禁隨意占壓、擾動和破壞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剝離和棄渣綜合利用。根據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時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實施進度,嚴格控制施工期間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落實并做好水土保持監理工作,確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設質量和進度。

(四)依法依規足額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

四、本項目的地點、規模如發生重大變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實施過程中水土保持措施發生重大變更,應補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報我局審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確定的棄渣場外新設棄渣場的,或者需要提高棄渣場堆渣量達到20%以上的,應當編制水土保持方案(棄渣場補充)報告書,報我局審批。

五、本項目在竣工驗收或投產使用前應通過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生產建設單位應當在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通過后3個月內,向我局報備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材料。水土保持設施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生產建設項目不得投產使用。

項目統一代碼:202312041514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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