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晉陵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你單位《關于報批趙元任故居布展提升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請示》(常晉投〔2024〕33號)及相關文件收悉。經研究,現就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進一步宣傳展示珍貴的文化遺產,營造常州市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氛圍,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實施趙元任故居布展提升工程。
項目單位為常州市晉陵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二、該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常州市天寧區天寧街道古村社區青果巷16弄18-2號組團。
三、主要建設內容
該項目主要對青果巷16弄18-2號組團趙元任故居進行布展提升,以趙元任故居為載體進行布展升級,重點介紹趙元任的學術成就和傳奇人生。項目建設內容包括改造建筑內地面、墻體墻面、門窗、內部裝修及庭院等,趙元任故居布展提升工程占地面積約1358.3平方米,建筑面積約1689平方米。
四、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項目總投資504.42萬元,其中:工程費用394.36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64.20萬元,基本預備費45.86萬元。資金來源由你公司籌集解決。
五、請認真落實安全、環保、資源利用等各項措施,嚴格做好相關工作。
六、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定,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應當依法進行。
七、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準項目應附前置條件的相關文件有不動產權證(蘇(2020)常州市不動產權第0095050號、蘇(2020)常州市不動產權第0093522號)。
八、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提出變更申請,我單位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書面決定。
九、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評等相關報建手續。
十、要強化安全生產管理,按照相關規章制度壓實項目建設單位及相關責任主體安全生產及監管責任,嚴防安全生產事故發生;要加強施工環境分析,認真排查并及時消除項目本身與周邊設施相交相鄰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保障施工安全。
十一、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需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在2年期限內未開工建設也未向項目核準機關申請延期的,該核準批復自動失效。
(項目代碼:2408-320400-04-01-722285)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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