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發改核準〔2024〕14號

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

  《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關于申請核準陽江三山島海上風電柔直輸電工程(陸上工程)的請示》(廣電規〔2024〕161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滿足陽江三山島海上風電送出需求,提高系統支撐能力,降低我省用能成本,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建設陽江三山島海上風電柔直輸電工程(陸上工程)項目(投資項目統一代碼:2403-441700-04-01-982121)。項目單位為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

  二、項目建設地點為佛山市、江門市、陽江市(跨區域)。

  三、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1.新建±500千伏海纜轉架空終端站1座、±500千伏受端(古勞)換流站1座。2.新建海岸線至受端(古勞)換流站1回±500千伏直流線路,包括新建1回±500千伏直流電纜,長度約0.6千米,新建1回±500千伏直流架空線路,其中海纜轉架空終端站至遠期規劃的匯集站段按單回路架設,路徑長度約38千米,遠期規劃的匯集站至受端(古勞)換流站段按同塔雙回架設,路徑長度約140千米。3.解口500千伏江門至西江雙回線路接入受端(古勞)換流站,新建500千伏雙回線路長度約2×2千米。4.建設配套的500千伏交流配套工程和通信光纜及二次系統工程。

  四、項目總投資為442750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為88550萬,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為20%,來自自有資金。總投資與項目資本金的差額354200萬元,通過銀行貸款方式解決。

  五、項目建設要滿足國家和省有關安全、環保、節能等標準要求。

  六、項目要切實抓好建設安全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行業規章制度,確保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位,杜絕發生安全事故;在項目實施中,要進一步加強可能引發社會穩定風險因素的分析,針對識別的特征風險因素,做好項目各階段風險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關規定做好項目質監工作,在收到核準文件后將電力項目安全管理和質量管控事項告知書(附件1)加蓋公章后反饋我委(省能源局)。

  七、請項目法人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招投標的規定,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詳見附件2。

  八、項目核準的相關文件分別是《廣東省能源局關于廣東省電網發展“十四五”規劃中期調整有關工作的通知》(粵能電力函〔2024〕151號)、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字第440000202400004號)、《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陽江三山島海上風電柔直輸電工程(陸上工程)(佛山段)社會穩定風險的評估意見》(佛府辦函〔2024〕93號)、《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報送〈陽江三山島海上風電柔直輸電工程(陸上工程)江門段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審查意見的函》(江府函〔2024〕122號)、《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陽江三山島海上風電柔直輸電工程(陸上工程)陽江段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的批復》(陽府復〔2024〕62號)、《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同意陽江三山島海上風電柔直輸電工程(陸上工程)上報核準的意見》(佛發改電力函〔2024〕85號)、《江門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陽江三山島海上風電柔直輸電工程(陸上工程)(江門段)核準初審意見》以及陽江市發展改革局《關于陽江三山島海上風電柔直輸電工程(陸上工程)核準有關問題的復函》(陽發改電能〔2024〕200號)。

  九、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申請,我委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決定。

  十、請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境影響評價等相關手續。

  十一、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附件:1.電力項目安全管理和質量管控事項告知書(一式兩份)

2.廣東省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表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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