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環開分〔2025〕 7 號
關于江蘇若態文創有限公司年產4000萬件文創玩具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江蘇若態文創有限公司:
根據你單位報送的《江蘇若態文創有限公司年產4000萬件文創玩具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江蘇春申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的技術評估意見(春申評估﹝2025﹞11號)。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根據《報告書》結論和技術評估意見,在嚴格落實《報告書》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則同意《報告書》總體結論和擬采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新建項目在工程設計、建設和環境管理過程中,必須全過程貫徹清潔生產原則和循環經濟理念,逐項落實《報告書》中提出的各項環保要求和風險防范措施,須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項目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則,項目生產廢水進入污水管網,雨水進入雨水管網。本項目廢水主要為冷卻塔排水、研磨廢水、職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食堂廢水)、綠化用水。研磨廢水經配套過濾裝置處理,食堂廢水經隔油池處理后與生活污水共同進入化糞池處理,上述廢水與冷卻塔排水共同接管至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達《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的一級A標準后,尾水排入清安河。
2、塑料玩具生產線的注塑產生的注塑廢氣(非甲烷總烴、丙烯腈、乙苯、苯乙烯、甲苯、酚類、氯化氫、氯乙烯、臭氣濃度)經集氣罩收集,采用“二級活性炭吸附Ⅰ”處理后通過1根25m高排氣筒(DA001)排放;粉碎廢氣(顆粒物)經集氣罩收集,采用“布袋除塵器Ⅰ”處理后通過1根25m高排氣筒(DA002)排放;打樣廢氣(顆粒物、非甲烷總烴、TVOC)、大手槍噴涂廢氣(顆粒物、非甲烷總烴、TVOC)、往復機噴涂廢氣(顆粒物、非甲烷總烴、TVOC)、環形線噴涂及烘干廢氣(顆粒物、非甲烷總烴、TVOC)經密閉車間微負壓收集,與經集氣罩收集的噴槍、夾具等清洗廢氣(非甲烷總烴、TVOC)共同采用“水簾+組合式過濾器+活性炭吸附+脫附催化燃燒裝置Ⅰ”處理,通過1根25m高排氣筒(DA003)排放;滾筒機噴涂、烘干廢氣(顆粒物、非甲烷總烴、TVOC)經密閉設備管道收集,散手槍噴涂廢氣(顆粒物、非甲烷總烴、TVOC)、晾干間晾干廢氣(非甲烷總烴、TVOC)經密閉車間微負壓收集,夾模機噴涂廢氣(顆粒物、非甲烷總烴、TVOC)經密閉設備微負壓收集,人工畫油廢氣(非甲烷總烴、TVOC)經集氣罩收集,上述收集的廢氣一并采用“水簾+組合式過濾器+活性炭吸附+脫附催化燃燒裝置Ⅱ”處理,通過1根25m高排氣筒(DA004)排放;調墨、移印廢氣(非甲烷總烴、TVOC)、點膠廢氣(非甲烷總烴)經集氣罩收集與經密閉車間微負壓收集的調油、印版、膠頭擦拭廢氣(非甲烷總烴、TVOC)共同采用“二級活性炭吸附Ⅱ”處理,通過1根25m高排氣筒(DA005)排放;木制玩具生產線冷壓裱紙廢氣(非甲烷總烴)、絲印機調墨、絲印廢氣、晾干廢氣(非甲烷總烴、TVOC)、洗網廢氣(非甲烷總烴、TVOC)經集氣罩收集,浸漆機浸漆、晾干廢氣(非甲烷總烴、TVOC)經密閉車間微負壓收集,滾筒機滾涂、烘干廢氣(顆粒物、非甲烷總烴、TVOC)經密閉設備管道收集,輥漆機輥漆、烘干廢氣(非甲烷總烴、TVOC)經設備兩端集氣罩收集,上述廢氣采用“組合式過濾器+活性炭吸附+脫附催化燃燒裝置Ⅲ”處理,通過1根25m高排氣筒(DA006)排放;5#廠房1F的激光廢氣(顆粒物)經密閉設備管道收集,采用“布袋除塵器Ⅱ”處理后通過1根25m高排氣筒(DA007)排放;5#廠房2F的激光廢氣(顆粒物)經密閉設備管道收集,采用“布袋除塵器Ⅲ”處理后通過1根25m高排氣筒(DA008)排放;危險廢物暫存廢氣為密閉場所微負壓收集經“二級活性炭吸附Ⅲ”處理后通過1根15m高排氣筒(DA009)排放。
本項目無組織排放廢氣主要是未被完全收集的工藝廢氣,產生量較小未量化收集的工藝廢氣以及含揮發性有機物的物料在貯存、轉運、廢棄等過程中產生的少量廢氣。
本項目注塑廢氣中非甲烷總烴、苯乙烯、丙烯腈、甲苯、乙苯、酚類以及粉碎廢氣中顆粒物有組織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及其修改單表5濃度限值,注塑廢氣中氯乙烯、氯化氫有組織排放執行江蘇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1濃度限值;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
塑料玩具涂裝工序(大手槍、往復機噴漆、環形線噴漆及烘干、打樣、噴槍、夾具等清洗、散手槍噴漆、晾干間、滾筒機噴漆及烘干、夾模機噴漆、人工畫油)、木制玩具涂裝工序(浸漆及晾干、滾涂及烘干、輥漆及烘干)廢氣中非甲烷總烴、TVOC、顆粒物有組織排放執行江蘇省地方標準《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439-2022)表1濃度限值;
塑料玩具移印、調墨、調油、印版、膠頭擦拭廢氣,木制玩具絲印廢氣、洗網廢氣中非甲烷總烴、TVOC有組織排放執行江蘇省地方標準《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438-2022)表1濃度限值;點膠廢氣、冷壓裱紙廢氣中非甲烷總烴執行江蘇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1濃度限值。點膠廢氣與移印廢氣通過同一根排氣筒排放,非甲烷總烴從嚴執行工業涂裝行業標準,裱紙廢氣與絲印、洗網廢氣通過同一根排氣筒排放,廢氣中非甲烷總烴有組織排放從嚴執行印刷行業標準。
木制玩具激光廢氣中顆粒物、危險廢物貯存廢氣中非甲烷總烴有組織排放執行江蘇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1相應的濃度限值。
本項目注塑廢氣中非甲烷總烴、甲苯以及破碎廢氣中顆粒物無組織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及其修改單表9濃度限值,注塑廢氣中丙烯腈、酚類、氯化氫、氯乙烯無組織排放執行江蘇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3濃度限值;由于DB32/4041-2021表3中無乙苯相應的具體污染物濃度限值要求,因此執行其中苯系物的濃度限值。激光廢氣顆粒物無組織執行江蘇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3中顆粒物(其他顆粒物)濃度限值,苯乙烯、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廠界標準值。
塑料玩具噴漆及晾/烘干廢氣、木質玩具浸漆、滾涂/輥漆及晾干廢氣中非甲烷總烴、顆粒物無組織排放執行江蘇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3濃度限值。
廠界非甲烷總烴、顆粒物從嚴執行DB32/4041-2021表3濃度限值。
廠區內非甲烷總烴執行DB32/4041-2021表2濃度限值。苯乙烯、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廠界標準值。
3、本項目噪聲主要來自于各類設備運行時產生的機械噪聲、空氣動力學噪聲,主要噪聲源為生產設備、空壓機、水泵、風機等。經過選用噪聲低的設備、設置減振基礎或減振墊、風機加隔聲罩、合理布置高噪聲設備,優化調整車間內的布局、加強設備的保養和維修、加強廠區綠化等措施后,本項目的強噪聲源可降噪20~35dB(A),再經距離衰減后,對該區域聲環境影響較小。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限值。
4、按“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落實各類固體廢物的收集、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危險廢物貯存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和《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2025-2012)中相關規定;固廢貯存場所標志執行《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技術規范》(HJ1276-2022)、《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GB15562.2-1995)及修改單、《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固體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工作意見〉的通知》(蘇環辦[2024]16號)、《江蘇省危險廢物集中收集體系建設工作方案(試行)》(蘇環辦[2021]290號)、《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做好<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等標準規范實施后危險廢物環境管理銜接工作的通知》(蘇環辦[2023]154號)要求;一般工業固廢儲存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進一步完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環境管理的通知》(蘇環辦[2023]327號);生活垃圾的儲存與處置參照執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4號,2015年5月4日修正)。
5、本項目建成后以3#廠房邊界為起點設置100米的衛生防護距離、以5#廠房邊界為起點設置50米的衛生防護距離、以危險廢物暫存場所邊界為起點設置50米的衛生防護距離。目前,此范圍內無居民、學校、醫院等環境敏感目標,能 夠滿足衛生防護要求,本項目建成后,該范圍內不得新建居民、學校、醫院等環境敏感目標。
6、加強環境風險管理。建設單位應制定切實有效的環境風險事故應急預案并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嚴格落實《報告書》提出的事故風險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本項目新建一座500m3事故應急池,雨水排口配備手自一體開關切換裝置,防止事故廢水流入外環境。
7、嚴格按照《江蘇省排污口設置及規范化整治管理辦法》(蘇環控(1997)122號)的規定設置各類排污口和標志。嚴格按《報告書》要求制定和實施自行監測計劃,建立污染源監測數據臺賬。
8、做好分區防滲措施,企業裝置區、倉儲及輔助設施等處需按要求進行防滲防漏設計,防止對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9、按《報告書》提出的方案開展施工期和運營期環境監測工作。
10、你公司應對污水處理、粉塵治理等環境治理設施開展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健全內部污染防治設施穩定運行和管理責任制度,嚴格依據標準規范建設環境治理設施,將環境風險防范措施落實情況納入“三同時”驗收內容,確保環境治理設施安全、穩定、有效運行。
三、根據排放污染物指標核批數據,本項目建成后全廠污染物年排放總量核定為:
1、廢水污染物(接管量):廢水量≤76908噸、COD≤16.6413噸,SS≤11.7601噸、氨氮≤1.701噸、總氮≤2.268噸、總磷≤0.2268噸、動植物油≤1.296噸;
2、大氣污染物(有組織):顆粒物≤3.7794噸、VOCs(以非甲烷總烴計)≤22.5432噸(其中TVOC≤21.7172噸、丙烯腈≤0.0029噸、乙苯≤0.0057噸、苯乙烯≤0.0089噸、甲苯≤0.0103噸、酚類≤0.0004噸、氯乙烯≤0.000003噸、其他≤0.797797噸)、氯化氫≤0.000023噸;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顆粒物≤3.9319噸、VOCs(以非甲烷總烴計)≤9.5154噸(其中TVOC≤8.5445噸、丙烯腈≤0.0032噸、乙苯≤0.0064噸、苯乙烯≤0.01噸、甲苯≤0.0114噸、酚類≤0.0004噸、氯乙烯≤0.000003噸、其他≤0.939497噸)、氯化氫≤0.000003噸。
3、固廢:全部進行合理處置或綜合利用。
以上污染物具體總量指標平衡方案根據總量審批表批復方案執行。
四、本項目應當在啟動生產設施或者在實際排污之前按規定辦理排污許可手續,否則不得排放污染物。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必須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施工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應明確環保條款和責任,須按規定程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五、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你公司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自本批復文件批準之日起滿五年,方決定該項目開工建設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應當報我局重新審核。
六、本項目由我局開展“三同時”監督檢查和相關管理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后10個工作日內,將批準后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本批復送執法分局,并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日常監督檢查。
2025 年 2 月 11 日
(此件公開發布)
(項目代碼:2306-320871-89-01-324605)
(備案證號:淮管發改審備〔2024〕125號)
抄送: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審批局,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