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期限:即日起天。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鎮江市冠城路號,鎮江市政務服務中心三樓生態環境局窗口 ? ? 鎮環審〔〕號 ? 關于對蘇南運河鎮江新豐滬寧鐵路橋段航道整治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 鎮江市港航事業發展中心: 你單位報送的《蘇南運河鎮江新豐滬寧鐵路橋段航道整治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蘇南運河鎮江新豐滬寧鐵路橋段航道整治工程位于丹陽市與丹徒區接壤處,工程主要建設內容為航道整治工程和鐵路改線工程,包括新豐鐵路橋上下游各航道河底拓浚清淤、航道護岸加固、京滬鐵路滬寧段+至+范圍.鐵路改線。 工程為《江蘇省干線航道網規劃(-年)》中的“兩縱五橫”京杭運河通道的重要組成部分,符合江蘇省干線航道網規劃及規劃環評審查意見。根據《報告書》評價結論和南京長三角綠色發展研究院有限公司技術評估意見,我局同意《報告書》的環境影響評價總體結論和擬采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在工程設計、建設和環境管理中,你單位須落實《報告書》中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修復措施,并在工程建設及運營中重點落實以下要求: (一)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嚴格落實生態保護紅線和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要求,禁止在上述區域內設置臨時堆土場、拌合站、施工營地等大臨工程。進一步優化工程設計、施工布置和臨時工程選址方案,禁止在農用地排放、傾倒、使用清淤底泥。嚴格控制施工作業范圍,合理布局施工場地,減輕施工造成的地表擾動和植被破壞。施工結束后及時開展綠化等生態恢復工作,減緩對沿線生態環境的影響。落實各項動植物保護措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人工增殖放流等生態恢復補償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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