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批復省道吉營線(吉安至中平鎮南坵段)改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函?海南公路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報送的《省道吉營線(吉安至中平鎮南坵段)改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等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一、省道吉營線(吉安至中平鎮南坵段)改建工程(以下簡稱“工程”)起點位于屯昌縣吉安河南側,途經屯昌縣南呂鎮、烏坡鎮,終點位于瓊中縣中平鎮南坵村。工程全長.,其中屯昌段.,瓊中段.;新建段.,改建段.,完全利用段.。工程采用雙向兩車道二級公路標準,設計速度/(部分路段/),路基寬度(部分路段.或按照現狀/城鎮規劃布置);完全利用段設計速度/(部分路段/),路基寬度(部分路段.)。工程建設內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橋梁涵洞工程(橋梁座,涵洞道)、交叉工程、沿線設施等;設取土場處、棄土場處、施工生產生活區處,設置施工便道.。根據《報告書》的結論,在全面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設對環境的不利影響能夠得到緩解和控制。因此,我廳原則同意《報告書》結論和擬采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工程應按照《報告書》所列性質、規模、地點、選線和擬采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進行設計和建設,嚴格落實《報告書》和本批復提出的要求,將工程建設運營產生的生態環境影響降至最低。二、減緩工程建設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一)堅持“生態優先、最小干擾”原則。采取永臨結合、統籌布設臨時施工場地,盡量減少占用耕地和林地,施工結束后及時進行生態修復。工程取土、伐林,占用耕地、林地及生態保護紅線等須按國家和海南省有關規定依法履行相關手續,否則不得在相關區域開工建設。加強橋涵、邊坡防護等景觀建設,確保與周邊區域生態景觀協調融合。(二)落實生態保護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時序和時間,避開野生動物和鳥類繁殖季節、覓食時間。施工占地和開挖前應將表土剝離后集中堆放,確保工程后期及時做好臨時占地的復墾或生態恢復,生態恢復的植物物種應選擇當地鄉土物種。工程占用生態保護紅線區域,應采取有針對性的生態保護措施,確保生態保護紅線區域生態功能不弱化。(三)嚴格控制噪聲影響。科學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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