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批復國道海榆西線昌江段改建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函?海南公路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報送的《國道海榆西線昌江段改建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等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一、項目基本情況國道海榆西線昌江段改建工程(以下簡稱“工程”)起點位于白沙縣王琴村,經過昌江縣石碌鎮、太坡鎮、叉河鎮,終點位于東方市叉河大橋南。工程全長約.千米,其中改擴建.千米,新建.千米,公路等級由雙向兩車道二級公路改建為雙向四車道一級公路,一般公路段設計速度千米/小時,過鎮段設計速度千米/小時;路基寬度由米擴建至.米,一般路段為單側加寬,起、終點及石碌、太坡、叉河過鎮段為兩側加寬,下穿西環鐵路時采用分離式路基,全線采用瀝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共設置橋梁座,對現有座小橋拆除重建,對現有叉河大橋進行擴建(左側增設一幅寬米跨徑橋梁),新增上跨西環鐵路叉河鐵路橋。工程共設置道涵洞,拓寬利用道,拆除重建道,新建道。工程設取土場、棄土場、施工營地、臨時瀝青水穩站及預制場各處。根據《報告表》的結論,在全面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設對環境的不利影響能夠得到緩解和控制。因此,我廳原則同意《報告表》結論和擬采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工程應按照《報告表》所列性質、規模、地點、選線和擬采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進行設計和建設,嚴格落實《報告表》和本批復提出的要求,將工程建設運營產生的生態環境影響降至最低。二、減緩工程建設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一)堅持“生態優先、最小干擾”原則。采取永臨結合、統籌布設臨時施工場地,控制占用林地數量,施工結束后及時進行生態修復。工程取土、伐林,占用林地、生態保護紅線等須按國家和海南省有關規定依法履行相關手續,否則不得在相關區域開工建設。(二)落實生態保護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時序和時間,水下施工盡量安排在枯水期,涉水橋墩應采取鋼圍堰施工,控制樁基數量,預留洄游通道。施工占地和開挖前應將表土剝離后集中堆放,確保工程后期及時做好臨時占地的復墾或生態恢復,生態恢復的植物物種應選擇當地鄉土物種。工程涉及生態保護紅線區域,應采取有針對性的生態保護措施,確保生態保護紅線區域生態功能不弱化。(三)嚴格控制噪聲影響。科學制定施工計劃和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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