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能許可〔2025〕28號
汕尾市發展改革局,錦合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汕尾市錦合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年產500萬平方米電路板項目節能報告》收悉。根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廣東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粵能規〔2023〕3號)的相關要求,我局對該項目節能報告進行了審查,審查意見如下:
一、汕尾市錦合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年產500萬平方米電路板項目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和建設方案符合國家相關節能法規及節能政策的要求,原則同意該項目節能報告。
二、根據錦合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節能報告及書面承諾,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建設年產500萬平方米電路板生產線,包括廠房、廢水處理中心、員工宿舍、倉庫及相關配套等主要建筑物。項目主要生產設備包括內層前處理線、自動涂布線、鉆孔機、沉銅線、板電線、外層前處理線等。項目主要生產雙面剛性電路板、多層剛性電路板、高密度互連印刷電路板、雙面柔性電路板、剛繞結合板等,生產設計能力500萬平方米/年。項目耗能量和主要能效指標:建成投產后,年綜合能源消費量不高于26829.61噸標準煤(當量值)、61569.49噸標準煤(等價值),其中年電力消耗量不高于21605.75萬千瓦時、天然氣消耗量不高于20.52萬立方米、柴油消耗量不高于2.21噸。項目單位產品綜合能耗不高于9.71千克標準煤/平方米(等價值)。
三、請錦合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嚴格按照行業標準及規范落實節能報告各項節能措施,優先選用能效標準領先的產品和設備,將能效指標作為重要的技術指標列入設備招標文件和采購合同,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藝及設備,并根據《能源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2020)、《能源管理體系分階段實施指南》(GB/T 15587-2023)、《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GB 17167)等規范,健全能源管理體系,配備能源計量器具,建立能源計量管理體系。
四、請錦合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根據本審查意見和項目節能報告,對項目設計、施工、竣工驗收以及運營管理進行有效監督檢查,及時報告本審查意見落實情況和項目有關重大事項。項目投入生產、使用前,請錦合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組織對項目節能相關情況進行驗收,并將節能驗收報告報我局和汕尾市發展改革局留存,同時按照《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辦法》(2018年修訂)相關要求接入全省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定期報送能源利用狀況報告。我局將適時組織開展對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的跟蹤檢查。
五、本節能審查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兩年內有效,項目逾期未開工建設或建成時間超過節能報告中預計建成時間兩年以上的,應重新進行節能審查。項目如需變更,請按照《廣東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粵能規〔2023〕3號)第十八條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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